住建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   作者: 新闻动态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法规标准逐渐完备,标识认定管理逐步规范,建设规模增长迅速。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持续增长,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稳步实施,农房节约能源改造研究不断深入。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断的提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慢慢地提高。装配式建筑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政策逐渐完备,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带动作用明显。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持续深化。

  “十三五”期间,严寒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达到75%,累计建设完成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近0.1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14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5亿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6%。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7%,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6亿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23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3%,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20.5%。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提出新要求。习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减少城乡建设领域降低碳排放的任务要求。建筑碳排放是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的重点,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碳排放尽早达峰,将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蓝图。通过加快绿色建筑建设,转变建造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运行管理高效低碳,实现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低碳发展,将极大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入新动力。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也慢慢变得高。通过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消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良的公共服务、更加优美的工作生活空间、更完善的建筑使用功能,将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围绕落实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与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立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质量,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为2030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绿色发展,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建筑安全、健康、宜居、便利、节约性能,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达峰,降低排放。聚焦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合理控制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根据区域发展的策略和各地发展目标,确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要求和任务,以城市和乡村为单元,兼顾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格局。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机制,加大规划、标准、金融等政策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让市场成为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逐步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构建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攻关,补齐技术短板,注重国际技术合作,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创新发展。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具体目标。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1.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倡导建筑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充分的利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降低住宅用能强度,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动有条件地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建建筑全部建成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地方制定支持政策,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减少实际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率,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

  2.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效率,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一直在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民用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改扩建建筑、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运行及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成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项目,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采取“强制+自愿”推广模式,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引导地方制定绿色金融、容积率奖励、优先评奖等政策,支持星级绿色建筑发展。

  以《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确定的节能指标要求为基线,启动实施我国新建民用建筑能效“小步快跑”提升计划,分阶段、分类型、分气候区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地区适应能力强、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能力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标准,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制定更高水平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推动零碳建筑、零碳社区建设试点。在别的地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示范。推动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执行有关标准,推广适宜节能技术,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舒适环境。

  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有条件地区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0.5亿平方米以上。

  高性能门窗推广工程。根据我们国家门窗技术现状、技术发展趋势,提出不同气候地区门窗节能性能提升目标,推动高性能门窗应用。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提升遮阳设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1.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水平。除违法建筑和经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在严寒及寒冷地区,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推进建筑用户侧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在夏热冬冷地区,适应居民采暖、空调、通风等需求,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鼓励加强建筑节约能源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改治理、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低碳、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引导社区居民在更换门窗、空调、壁挂炉等部品及设备时,采购高能效产品。

  2.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强化公共建筑运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分析应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开展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试点,普遍提升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水平。引导各地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用电)限额指标,开展建筑能耗比对和能效评价,逐步实施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加强用能系统和围护结构改造。推广应用建筑设施设备优化控制策略,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加快LED灯具普及,采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提升电梯能效。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推动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正常运行调适,提高能效水平。

  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落实北方地区清洁采暖要求,适应夏热冬冷地区新增采暖需求,持续推动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积极推动农房节能改造,推广适用、经济改造技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建筑节能低碳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改治理、多层加装电梯、小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等统筹推进。力争到2025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做好第一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及经验总结,启动实施第二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建立节能低碳技术体系,探索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用电需求侧管理等市场机制。“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亿平方米以上。

  1.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并应事先评估建筑屋顶、墙体、附属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上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潜力。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具备即时断电并进入无危险状态的能力,且应与建筑本体牢固连接,保证不漏水不渗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光伏系统应立即停用,弃用的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必须及时拆除。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在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

  2.加强地热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推广应用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解决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鼓励各个地区根据地热能资源及建筑需求,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地源热泵技术。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流域等地区,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在确保100%回灌的前提下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在满足土壤冷热平衡及不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下,推广浅层土壤源热泵技术。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采用梯级利用方式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空气热能热泵技术应用,在严寒地区开展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应用。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

  3.加强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各个地区开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区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目标、项目布局、适宜推广技术和实施计划。建立对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实现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效应用。对较大规模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项目持续进行环境影响监测,保障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建筑光伏行动。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鼓励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投资运营企业、发电企业、建筑产权人加强合作,探索屋顶租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光伏应用商业模式。“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逐步完善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

  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等优势,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夏热冬冷地区积极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解决新增采暖需求。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试点示范。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用能向电气化发展,促进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研发应用。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建筑用能电力替代行动。以减少建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为目标,扩大建筑终端用能清洁电力替代,积极推动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进炊事、生活热水与采暖等建筑用能电气化,推广高能效建筑用电设备、产品。到2025年,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建筑电力系统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光”是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储”是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直”是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柔”是建筑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新型建筑电力系统能实现用电需求灵活可调,适应光伏发电大比例接入,使建筑供配电系统简单化、高效化。“十四五”期间积极开展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以及产业生态。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积极地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在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建筑。推广成熟可靠的新型绿色建造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行设计选型和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推动构件和部品部件标准化,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积极发展装配化装修,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提高装修品质。

  “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实施《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和《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的尺寸指南》《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的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引领设计单位实施标准化正向设计,重点解决如何采用标准化部品部件进行集成设计,指导生产单位开展标准化批量生产,逐步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可持续发展。

  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研发技术投入,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鼓励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明显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优化选材提升建筑健康性能,开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绿色建材产品集成选材技术探讨研究,推广新型功能环保建材产品与配套应用技术。

  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提升建筑用能链条整体效率。开展城市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统筹调配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城市中垃圾焚烧与再生水余热及数据中心余热等资源,满足城市及周边地区建筑新增供热需求。在城市新区、功能区开发建设中,最大限度地考虑区域周边能源供应条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资源情况、建筑能源需求,开展区域建筑能源系统规划、设计和建设,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开展建筑群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热情参加调峰填谷,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与电力供给的智慧响应。推进源-网-荷-储-用协同运行,增强系统调峰能力。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区域建筑虚拟电厂建设试点。以城市新区、功能园区、校园园区等各类园区及公共建筑群为对象,对其建筑用能数据来进行精准统计、监测、分析,利用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等技术,在使用户得到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打包可调、可控用电负荷,形成区域建筑虚拟电厂,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提高建筑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树立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标杆。在对城市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评估基础上,结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情况,制定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及布局要求。推动开展绿色低碳城区建设,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落地实施,全方面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和法规,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引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零碳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碳排放核算等标准,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要求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做好《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各个地区制定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方标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争取落实财政资金、价格、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项目、绿色农房等给予政策扶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创新信贷等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强化绿色保险支持。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大型建筑碳排放交易路径。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三星绿色建筑标识,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授予方式。完善全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备案效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逐步建立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定期修订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行业数据共享,鼓励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建立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机制,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快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

  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组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层次地融合。充分的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的作用,一直在优化项目布局,引领绿色建筑创新发展趋势。加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大幅度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支持带领企业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备和产品,培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

  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鼓励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推行可视化技术交底,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立实体样板方式,统一工艺标准,规范施工行为。开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手段防控外墙外保温、室内空气品质等重要节点质量风险。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编制本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制定重点项目计划,并于2022年9月底前将专项规划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将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将部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考核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本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状况报告。

  各地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逐步形成全社会的普遍共识。结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培训计划,将相关知识纳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增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意味着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属于原本的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目前,我国已有超过80%的高层建筑均采用了外遮阳系统,其在节能、保护室内环境和提升建筑外观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专业数据测算,我国每年新增商业和办公建筑面积为9500万平方米,新增可安装外遮阳面积为665万平方米,市场空间不可小觑。12月12日,固德威在上海城市体验中心完成光电建材新品

  9月1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运维等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等情况。本次检查分为自查、抽查、总结通报三个

  7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市范围内未获得省、市、区有关部门财政资金补助且符合《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助标准的企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通知明确,申报企

  6月15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关于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申报条件,文件指出,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改造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采用屋面光伏应用(附加型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整体屋面系统、光伏构架系统、光伏瓦

  3月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示范(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显示,申报项目为已竣工或在建的建筑项目,依法取得相应建设许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在建项目应在2024年底前竣工。同时,按照示范(试点)类型,还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同时,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2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城乡建设绿色

  2月20日,在浙江省长兴县的农业银行泗安支行,湖州供电公司零碳服务队工程师蒋勇为银行负责人送来了最新的“零碳指数”测算报告。经过3个多月的节能改造,该银行成为2级低碳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碳强度从每立方米78.92千克降低为每立方米33.19千克,“零碳指数”为0.79。近年来,湖州城镇化进程加速,第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党员、我国需求侧能源规划理论奠基人、暖通空调与能源领域的杰出专家,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专职教师、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龙惟定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月30日21点52分在上海逝世,享年76岁。以下为中国制冷学会发布的讣告:我国著名制冷空调行业专家、

  1月5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三批)》的通知,文件旨在推进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充分的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引领作用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要求全市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方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方面执行72%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规范》技术标准的宣贯执行力度,积极推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近零能耗建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详情如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2〕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明确认

  1月12日,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集《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发展资金补贴奖励标准中明确:新建绿色建筑建成标识项目: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按建筑面积,国家二星级或深圳市金级项目每平方米补贴三十元;国家三星

  12月12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探索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各个地区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

  12月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建议》的通知。根据通知,经济发展局部门职责:负责政府投资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负责推动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节约世界资源能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节约世界资源能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资金奖励办法》,《办法》共设置了污染防治、节能降碳和绿色建筑共三大类27个支持方向,将全方位、多角度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推动生态文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规模和占比逐步的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为科学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全文如下: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

  11月8日,上海市发改委下达本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共5大类项目,共计19656.36752万元。其中,安排经审核通过2023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合计1752.51652万元。原文见下:关于下达本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市生态环境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其中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项目补贴资金合计4800.75万元。2023年第六、七和八批共1964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合计5585.1万元。2022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合计7333.001万元。2023年上海市建筑节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日,工信部就《绿色建材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到2025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长15%以上。发布4项以上建材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培育30个以上特色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一问一答专题专栏中回复关于“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的目标的问题。原文如下:2025年工作目标:实现民用建筑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双降。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创新驱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绿色建造体系、提升建筑品质、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创新治理模式。到2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10周年,记者从通州区日前召开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绿色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城市副中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蒸蒸日上,截至2023年底,本地光伏装机容量达15.18万千瓦,绿电占比稳步提升,2022年绿电占比23.7%,相对六年前提升了56.95%。城市副中

  1月30日,中国电科院电力系统碳中和研究中心与工程所有关人员,到国网天津经研院开展工作交流,对双方开展的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制订等内容开展探讨交流。交流会上,双方各自介绍了单位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主体业务范围与研究方向等内容。结合工作内容,对新型电力系统下实现“双碳”目标的顶层规划、

  绿电来自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相比传统化石能源电力,绿电在电力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基本不产生二氧化碳及污染物,且不需要消耗化石燃料。工业公司是直接碳排放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随技术和工程减排边际效益降低,在工业部门电气化水平日益提升的背景下,通过绿电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电力,对于工业部门减污

  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目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问题时,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回顾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经推出的举措、成效和下一步重点,并指出将紧紧围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这条主线,全面展开多领域、多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钢铁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钢铁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管理要求。适用于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低于2.6万吨/年的钢铁企业,其它相关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近日,随着法院的一纸判决,某省首例碳排放权交易诉讼案件落下帷幕。判决书指出,原被告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的《指标转让协议》中关于碳排放配额转让的内容无效,被告某供热公司返还原告某公司碳排放配额转让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共计330余万元,碳排放权交易失败。2021年10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供热公司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3日发布山东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管理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使用燃煤、燃油、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发电企业,其它具有使用化石燃料的发电设施的企业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如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2023年工作回顾中提到,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升级、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国长安线控底盘、吉利动力电池、奥松MEMS传感器等项目落地开工,庆铃博世氢动力系统、海辰储能电池、卡涞新材料、日立能源变压器等项目建成投产汽车产量升至全

  自2017年3月CCER项目暂停审批后,时隔近7年,睽违已久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于1月22日在北京启动。时隔近7年,睽违已久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于1月22日在北京启动,市场启动首日总成交量达375315吨,总成交额为23835280元。CCER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通过开展

  近日,四川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4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9%,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